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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1日電)為讓第9屆立委選舉運作順利,中央選舉委員會擬修改辦法,將政黨宣傳錄影帶播出次序改為依政黨號次,並規定錄影帶要在競選活動期間開始15天前送中選會審查。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中選會應以公費,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供登記的政黨從事競選宣傳,舉辦的次數、時間及程序授權中選會訂定辦法執行。 為因應第9屆立委選舉,中選會檢討往年的實務經驗,打算修改「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使用電視從事競選宣傳辦法」規定。 為精簡選務作業,中選會擬刪除現行由中選會公開抽籤決定政黨錄影帶在電視播出的次序,改依選罷法規定抽定的政黨號次決定播出的次序。 考量政黨自製錄影帶審查程序,如果審查期限過短,將影響審查作業,且若政黨錄影帶違規須修改,也要留相當時間供政黨修改。 因此,中選會打算將現行規定政黨自製錄影帶應在競選活動期間開始8天前連同原稿送審查小組審查的規定,改為15天前。10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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